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背景
A与B因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产生纠纷,双方于2024年在杭州市西湖区法院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
调解协议要点:设计费支付:B同意支付A设计费共计100万元。合同解除:双方签订的《设计咨询工作技术服务合同》在B支付完全部设计费后解除等。
法院裁定:本院经审查认为,调解协议符合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定条件,裁定该调解协议有效,双方应自觉履行义务。一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的,对方可申请执行。
胜诉点评:专业代理:杨晓娥律师以其专业知识和经验,成功代理A与B达成和解,避免了漫长的诉讼过程,最终顺利达成100万的调解方案。有效沟通:通过调解,双方能够达成共识,体现了杨晓娥律师在沟通协调上的高效能力。
法律依据:风险控制:通过明确逾期利息的计算方式和强制执行的权利,杨律师为A争取到了额外的风险保障。
和解成果:调解协议的达成不仅解决了双方的争议,也为A公司及时回收设计费用提供了法律保障。
结论:杨律师在本案中展现了其卓越的法律实务能力,通过调解成功解决了双方的纠纷,为A公司争取到了合法权益的实现,同时也体现了其在法律服务领域的专业素养和高效解决问题的能力。
杨晓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