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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遗嘱时,卖房的房款可以写进遗嘱吗?

发布者: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3年10月11日|分类:婚姻家庭 |320人看过

  一般而言,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即如果有遗嘱,先按照遗嘱继承,无遗嘱会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那么自然人在世的时候,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对自己的个人财产进行分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因此如果是过世前出售房屋获得的房款原则上属于遗产的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因此个人可以在遗嘱中约定该笔款项的继承方案。如果过世前老人名下有房产,老人想约定如果过世后出售房屋后取得的售房款的继承,老人可以直接在遗嘱中写明房产的归属,待老人过世后,房产的所有权人继承后房屋已经属于该继承人所有,其处分房屋所得款项原则上还归该方所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国家、集体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认定该部分遗嘱无效。上述两种情况中所述遗嘱约定方式,处理的均为老人个人财产,不属于该条规定的处分国家、集体或者他人财产的情况,因此原则上应当属于有效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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