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成立的独资公司,在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即使登记在男方个人名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平均分割。
在司法实践中,如夫妻双方中只有一方对该公司主张经营,则会评估企业价值后,由取得企业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如夫妻双方均主张对于该公司单独经营,法院会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综合参考双方对企业的贡献度、对企业未来发展的影响等因素判断谁来经营公司,经营公司者给予另一方补偿;二是双方进行竞价,由可向对方支付更高补偿款的一方获得公司经营权。
因此,如果想要经营公司,可以多收集自己对于公司有贡献的证据。
延伸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我是家理律所婚姻律师易轶,你身边的律师朋友,如果大家有婚姻家事方面的问题,可以随时找我来沟通,我们在北京、深圳、上海都有律所,希望能帮助大家走出一同走出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