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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过轨的婚姻,如何约定离婚协议?”揭秘夫妻离婚时易踩的坑!

发布者: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3年05月23日|分类:婚姻家庭 |287人看过

  因为一纸离婚协议,引发财产纠纷的案例。
  这样的事儿,家理律师见得实在是太多了……
  还有一些夫妻想要快速离婚,就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夫妻双方无共同财产,但因约定不明,后续出现拖欠孩子抚养费、不配合办理房产变更登记手续等麻烦。
  前几天,一位粉丝咨询:打算协议离婚,该怎么写离婚协议呢?
  了解下大概情况:
  他和老婆结婚已经10年了,有自己的公司,有套房子且登记在双方名下。但老婆发现自己出轨后,无法忍受说要离婚,最后他决定离婚时房产分配女方占比多一些。
  近几年来,离婚协议已经成为许多夫妻离婚时的重要举措,但也深知其中的坑不少。
  作为婚姻家事律师,下面结合多年的办案经验,告诉大家离婚协议应注意哪些问题?
  1、离婚协议如何约定?
  离婚协议一般包括几点内容:
  1、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2、对子女抚养问题的协议;
  3、财产分割事项。
  4、债务处理事项。
  我们回到上述粉丝咨询的问题,首先他称离婚房产分配问题,其实这就涉及到财产分割中的一条。
  他们是在婚后购买的,且登记在双方名下,那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约定离婚协议时,需要将分割的财产情况列明,另外可以加一句??
  “双方承诺,上述财产是双方所有夫妻共同财产。若有财产被一方隐瞒而未在本协议中予以分割,离婚后被另一方发现的,隐瞒的财产归另一方所有,隐瞒方承诺自愿放弃所有权”。
  采用此类表述就可以。
  其次,男方创业了一家公司,那么有可能涉及一些债务问题。
  所以最好在离婚协议中写明公司的归属权问题,债务问题,包括男方在外是否担保。
  很多人可能不清楚对方有多少存款,大概率会存在少分或者漏分的情形。
  如果担心少分,建议不要写“各自名下存款归各自所有”。
  如果夫妻俩有孩子,可以写清抚养权的归属,抚养费的给付时间以及对孩子的探视问题。
  离婚协议的签订,是件不容闪失的事情。
  我们不要因为冲动就随意草拟离婚协议,也不要相信“假离婚”的说法。
  而离婚协议生效后,夫妻关系就正式解除了。
  因此任何问题都要在事前做好防范,事后只能想方法补救,复杂又麻烦。
  说了这么多,其实是想告诉大家,别小看离婚协议书的作用,也别小看专业婚姻律师的作用。
  一个专业的婚姻律师,在起草离婚协议的时候,一般会考虑离婚协议的规范性,重要的是从当事人的自身情况,提供相对有风险规避性的离婚协议。
  简而言之,有资深律师为大家把把关,风险可以降到最小。
  但是总有人问,如果不找律师,自己写的这份协议书合法有效吗?
  如果你的情况属于抚养权争议小,财产类型简单、线索清晰、价值确定的情况,只要把关键要点写清楚,自己也可以写出合法有效的离婚协议书。
  我们先前写过此类文章,想要了解更全面的可以戳下方链接。
  警惕!起草离婚协议时这样写无效!| 家理律说
  此外,约定离婚协议时需要注意:任何条约,只要写得不够详细,都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比如抚养费没约定具体以什么方式、时间、期限给付。
  说到这里,除了讲清离婚协议如何约定之外,家理律师还想就上述咨询拓展一些法律问题:
  比如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的区别;
  夫妻离婚,股权又该怎么分割?
  2、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的区别
  我国现行的离婚程序有两种,一是协议离婚,也叫自愿离婚。
  简单来说,夫妻双方达成一致,签订离婚协议后,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冷静期30天后,就可一起共同申请离婚证了。
  但夫妻间肯定有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想离的情况。
  或者一方存在重大婚姻过错,对另一方造成身心损害。
  这个时候和平签订协议是不可能了,那就要上法院打官司,也就是诉讼离婚。
  当然,起诉离婚不是短时间就能完成的,它是一场持久战。
  这段期间,有些事千万不要做,以免出了岔子影响诉讼结果:
  1、千万不要继续同居。
  你要做的是彻底分居。如果你们仍旧住在一起,对你的二诉离婚判决以及财产分割是非常不利的。
  2、不要随意更换孩子的生活环境。
  如果孩子一直跟着自己生活,一定要保持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别随意改变孩子的生活环境。
  这一点非常重要,对以后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有一定的优势。
  3、断绝和对方一切不必要的联系。
  你永远不知道对方联系你是为了求和,还是给你挖坑。对方给你发微信短信等等,能不回就尽量不要回,你不知道也许在法庭上它就会成为别人的证据。
  4、千万别出轨。
  虽然你们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但是在法律上仍然属于夫妻关系,在这个时候出轨就将功亏一篑。只要还没有判决离婚,就不要和别的单身异性过于亲密,这可能会成为离婚时对你不利的证据。
  离婚本是一件让人消耗的大事,律师能做的就是让这种消耗降至最低。
  不管起诉了几次,都要时刻注意收集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规避掉法律风险。
  作为婚姻律师,见过太多曾经爱得如胶似漆,离婚时撕破脸皮大闹法庭的夫妻,所以总结出夫妻好聚好散是当下的最优解:
  1. 达成共识,免得对簿公堂
  若想离婚,协议离婚是首选,双方不用对簿公堂。只要彼此能达成共识并签署离婚协议书,速度相对更快也更容易和平收场。
  2. 让律师协助协商,降低直接冲突
  不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如果这其中有离婚律师协助处理,不仅可以省去很多法律纠纷,还可以由律师出面协商来避免直接面对的冲突。
  3.夫妻离婚股权如何分割?
  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涉及最普遍的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分割。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那么,离婚时公司股权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如果,夫妻双方均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持有相同或者不同比例的股权。
  那么,一般来讲,在判决中可以直接分割股权,但仍需要考虑双方的经营能力和是否能够在离婚后继续共同经营,如果没有经营能力或者无法共同经营,可以将股权折价后,由一方给予对方补偿。
  离婚时公司股权是否为共同财产,与夫妻一方持有的股权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公司的基本形式,股权(或股票)转让是否受到限制,公司的股权结构和章程规定等情况综合判断。
  但实际生活中,大部分情况为:虽然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但相关股权仅登记在一方名下,且由登记一方实际参与经营。则在离婚诉讼时,对于股权的分割则会有所不同。
  首先,有限责任公司同时具有资合性和人合性,股东的身份对公司的运营和发展有着较大的影响。
  此种情况下,其股权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股权所代表的财产性利益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获得股权不仅仅能够获得经济利益,也能够获得参与管理和实际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的权利。
  因此,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因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其对应的财产性利益可以在离婚时予以分割。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73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其他股东均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用于证明前款规定的股东同意的证据,可以是股东会议材料,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的书面声明材料。”
  从该法条可以看出:在股东同意非登记一方成为股东,或者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非登记一方可以要求变更成为公司股东。
  在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非登记一方可以主张分割让出资所得。
  而在诉讼中,该“出资额”也并非以夫妻共同财产实缴的出资,法官认为:股权对应的价值在实际经营中会有巨大的改变,不能以实缴的出资额认定为该股权在离婚分割时仍具有相同的价值。
  因此,在离婚诉讼中,仍会对股权进行评估后分割其对应的价值。
  4、家理律师观点
  绝大多数人都免不了走上最平凡的路:结婚生子。
  而婚姻从来都不是一条简单的路。
  夫妻生活若能经营得甜蜜幸福,那后半生的旅途便会顺顺利利。
  当夫妻感情出现危机,面临决裂的边缘,对整个家庭来说不亚于经历一场地震。
  这个时候,无法协议离婚的夫妻不得不走向漫长的诉讼离婚。
  在这里家理律师想补充一点,法院庭审离婚案件之前,通常有一个环节,就是离婚调解。
  离婚调解在很大程度上,减少冲突,避免了家庭的纷争。
  不过需要根据主体来制定一系列适合他们离婚的解决方案,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比如夫妻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家理律师一般都会先找出分歧,筛选争议焦点。
  找出双方分歧的原因,以及减少差距的方案。
  所以不论是协议离婚,还是离婚调解,都是为了让深陷婚姻泥沼的夫妻,能早日脱离痛苦,也能彼此离得有尊严,实现好聚好散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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