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鑫律师

  • 执业资质:1110120**********

  • 执业机构: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工伤赔偿继承合同纠纷法律顾问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老公虐待我怎么办?

发布者:杨鑫律师|时间:2025年07月28日|分类:婚姻家庭 |311人看过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如何认定“虐待”?

法律规定的“虐待”包括肉体和精神两个方面,在具体的行为上,既包殴打、捆绑、禁闭、讽刺、谩骂、侮辱、限制自由、强迫超负荷劳动等积极的行为,也包括有病不给治疗、不给吃饱饭、不给穿暖衣等消极的行为。但虐待的行为必须具有经常性、一贯性,偶尔的打骂、冻饿、赶出家门,不能认定为虐待行为。对于情节恶劣的认定,主要指虐待动机卑鄙、手段残酷、持续时间较长、屡教不改的,如果女方是孕妇、产妇的话,则更容易被认定为情节恶劣。

还需注意的是,虐待罪属于告诉的才处理的犯罪。“告诉才处理”指的是,指由被害人收集证据、准备起诉状,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无需由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但是,如果被害人没有能力到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提起诉讼。

二、如何收集证据?

如果虐待的行为有可能发生、正在发生或者刚刚发生,在当时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受害人应当立刻报警。报警后,民警将会对事件介入和调查,民警的出警记录和笔录会是证明对方家暴的最为有利的证据。但在当时情况不允许报警的情况下,受害人也应当尽可能适用录音、录像等手段,有效地保留证据。

三、如何争取赔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因为实施家庭暴力而导致离婚的,受害者有权利要求施暴者一方承担侵权损害赔偿。具体赔偿的数额,物质损害赔偿以全部赔偿为原则,精神损害应当根据具体情况由法院裁量。并且需要注意的是,施暴者应当用其婚前财产或者是分得的财产支付离婚损害赔偿金。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您的权益,我的责任。若您后续需要法律服务的话,可以联系杨鑫律师。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