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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欠的债务,另一方有义务还吗?

发布者:杨鑫律师|时间:2025年07月16日|分类:抵押担保 |169人看过

一、夫妻共同债务如何认定

总而言之,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两种类型:一是,夫妻提前约定过或事后承认属于过,这些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二是,这些所承担的债务用于夫妻双方共同生活的。详细分析,有以下几种情况:

1、有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在事后追认过此债务由夫妻承担的债务。

2、虽然没有夫妻共同的签名和一方的追认,但该债务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根据国家统计局有关统计资料显示,我国城镇居民八大类家庭消费包括:食品、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医疗保健、交通通信、文娱教育及服务、居住、其他商品和服务。

3、虽然没有夫妻共同的签名和一方的追认,且已经超过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范畴。但债主能够证明该债务确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

4、或者,即使有夫妻共同的签名和一方的追认,而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负担债务,却没有告知债主,让债主以为该债务属于其夫妻共同债务,且该债务确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

5、即使是夫妻一方婚前负担的债务,债主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夫妻婚后共同生活的。

二、夫妻个人债务如何认定

而与之相对应的,应当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的,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排除上述的五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当该债务由夫妻书面约定夫妻财产分别所有,且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负担的债务,负担债务时债主知道夫妻关于财产分别所有的约定的,或者债主不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都应当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2、夫妻一方与他人串通,虚构债务的;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所负债务的都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三、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

当夫妻双方离婚,或配偶一方死亡时,夫妻共同债务按下列步骤清偿:首先是以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清偿;当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的,或共同财产已经划分为双方个人所有的,由夫妻协议进行清偿,协商不成的,债主可要求任何一个债务人还钱。即使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做出处理,债主仍然可以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还款。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和清偿问题是复杂的,简而言之可以归结为以下三点原则:夫妻共同承认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家庭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大额债务认定为夫妻共同负债的需要由债主举证;夫妻共同债务优先用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不能清偿的债主可以找任意一方要求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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