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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凶器抢夺”但未使用凶器的能否转化为抢劫罪

作者:陈希林律师时间:2023年08月01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285次举报


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然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网友咨询:

  “携带凶器抢夺”但未使用凶器的能否转化为抢劫罪?

  律师解答:

  携带凶器抢夺的,应当依照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携带凶器”,是指在抢夺时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凶器的行为。携带凶器本身就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携带凶器往往会使被害人产生恐惧感或者精神强制,不敢进行反抗,因此这种行为实质上是一种胁迫行为。行为人往往因携带凶器而有恃无恐,一旦被害人进行反抗,或者被抓捕时,则会使用凶器,因此可以说这种行为是以暴力作后盾的。因此,不要求行为人显示凶器(将凶器暴露在身体外部),也不要求行为人向被害人暗示自己携带着凶器。携带凶器更不要求行为人使用所携带的凶器,如果行为人使用所携带的凶器强取他人财物,则完全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直接构成抢劫罪。

  律师补充:

  携带,是指在从事日常生活的住宅或居室以外的场所,将某个物品带在身上或置于自己身边。换句话说,携带的核心在于将凶器置于行为人现实的支配之下,可以随时使用。

  一般来说,刑法上的凶器是指在性质或用法上足以杀伤他人的器物。所以、如果一个物品只有毁坏其他物品的特性,没有杀伤他人的机能,那它就不属于凶器。“凶器”需要综合考虑:杀伤机能的高低;物品供杀伤他人使用的盖然性程度;根据社会一般观念这个物品使人感到危险的程度;物品被携带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罪】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定抢劫罪】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备注:此文章为转载

陈希林律师 ,咨询电话:15111223988。湖南振瀚律师事务所律师专职律师,2011年毕业于湘潭大学,&n...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湖南-娄底
  • 执业单位:湖南振瀚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431320********64
  • 擅长领域:民间借贷、法律顾问、婚姻家庭、刑事辩护、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