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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缴费比例申报

作者:赵宏宇律师时间:2024年03月21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40次举报

工伤保险缴费申报是指缴费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携带有关资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数额。包括以下内容:

(一)缴费单位在申报应缴纳数额,缴费单位应在每月15日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报送工伤保险费申报表以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缴费单位报送报申报表和有关材料。

对缴费单位申报资料齐全,缴费费率符合规定,填报数量关系一致的申报表签章核准;对不符合规定的申报表提出审核意见退缴费单位修正后再次审核。

(三)缴费单位必须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其缴费申报后的3日内缴纳工伤保险费。

(四)工伤保险费实行全额申报,全额缴纳,对未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或未及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的,要追缴费款,并加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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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宏宇律师,东北财经大学法律硕士,辽宁法旭文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四级律师,大连市西岗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志愿服务团队法制教育...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辽宁-大连
  • 执业单位:辽宁法旭文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210220********43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人身损害、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