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介绍
2023年6月,某业主(以下简称“Y先生”)与本地一家装饰公司(以下简称“D公司”)签订《装饰装修合同》,约定由D公司为其住宅进行整体装修,工期90天,总价6.8万元。合同签订后,Y先生陆续支付装修款6.3万余元,但D公司施工拖沓,屡次违约。2024年1月,双方两次签订补充协议,D公司承诺限期完工并赠送家电,否则按每日1000元承担违约金。然而截至2024年3月,工程仍未完工,且承诺赠送的家电亦未兑现。Y先生多次协商无果,遂委托山东XX律师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返还装修款并追究违约责任。
判决结果
解除双方签订的装饰合同及附加协议;
D公司限期返还装修款13,758.4元;
D公司支付违约金13,500元及利息(以未返还装修款为基数,按LPR计算);
D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关联公司(一人股东)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分析
本案核心争议聚焦于:
合同解除权:被告长期拖延施工,构成根本违约,原告依法享有解除权;
退款比例:法院未机械按“全额返还”处理,而是根据双方自认的完工比例(80% vs 88%),酌定按20%返还未施工部分款项,平衡双方利益;
违约金调整:补充协议约定的每日1000元违约金过高,法院参考未赠送家电价值(1.35万元)及利息损失,合理下调违约金;
人格混同与连带责任:D公司与其关联公司存在“法定代表人同一、经营场所混同、账户混用”等情形,且均未证明财产独立,触发《公司法》第63条,股东及关联公司被判连带担责。
律师点评
臧XX律师总结本案关键策略:
精准锁定违约事实:通过补充协议、微信记录等固定被告屡次违约证据,夯实合同解除依据;
灵活应对退款争议:避免“全退”导致的利益失衡,以“比例返还”说服法院采纳折中方案;
穿透公司面纱:针对被告“一套人马、多块牌子”的运作模式,深挖人格混同证据,成功追加法定代表人及关联公司为连带责任人,破解“空壳公司”逃债套路;
违约金博弈:面对高额约定违约金,以“实际损失”为核心,引导法院合理调整,避免“赢了官司、执行困难”的僵局。
“本案警示:装修合同务必明确工期、违约条款,并警惕关联公司混同经营风险。业主遭遇违约时,及时固定证据、精准追责,方能最大限度挽回损失。”
臧存良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