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介绍
2023 年 12 月,鲁西“某瓜果合作社”(化名,下称“合作社”)与云南某农业科技公司实控人黄某(化名)达成网纹瓜采购口头协议:黄某通过微信下单,合作社按指定规格、数量陆续发货。
2024 年 7 月 2 日,合作社法定代表人马某在微信中向黄某发送对账单:
累计货款 106 108 元
已付 19 000 元
尚欠 87 180 元
黄某语音回复确认“剩余 7 万多”。随后马某修正欠款为 77 180 元,黄某文字回复“收到”,并承诺“8 月 15 日前回完”。
到期后黄某分文未付,且将合作社微信、电话“拉黑”。2025 年 5 月,合作社委托山东运泽律师事务所臧存良律师向莘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
支付货款 77 180 元;
按 LPR 1.5 倍赔偿逾期付款损失(自 2024 年 2 月 20 日起);
云南公司、四川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二、判决结果
黄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合作社支付货款 77 180 元及利息(以 77 180 元为基数,自 2024 年 8 月 16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一年期 LPR 上浮 40%计算);
驳回对云南公司、四川公司的全部诉请;
案件受理费 921 元、保全费 837 元,由黄某承担。
判决生效后,黄某主动履行完毕,案款全部到账。
三、案件分析
合同关系锁定
? 无书面合同,臧律师以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语音确认为核心证据,成功证明双方成立事实买卖关系。欠款金额固定
? 2024-07-02 至 2024-07-14 期间的微信对账、确认、承诺,形成完整的“要约—修正—承诺”链条,法院直接采信 77 180 元。逾期利息计算
? 双方未约定违约金,臧律师援引《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 18 条,主张自承诺付款次日起按 LPR 上浮 40%计算,法院全部采纳。连带责任排除
? 云南公司、四川公司虽有代付记录,但合同相对人为黄某个人,且无债务加入或担保意思表示,法院依法驳回对两公司的请求。
四、律师点评
臧存良律师:
“本案是典型的‘微信下单+口头确认’新式买卖纠纷,证据极易灭失。我们抓住三个关键点:
固定证据:立案前即对微信聊天、转账凭证、物流单据进行区块链存证与公证,确保电子数据效力;
精准被告:只锁定合同相对人黄某,避免在两家公司法人人格上过度纠缠,缩短诉讼周期;
利息策略:在不约定违约金的情况下,通过律师函、诉状清晰引用司法解释,成功将逾期利息标准锁定为 LPR 上浮 40%,为当事人争取到额外收益。
此案提醒农户与中小商户:微信交易务必留存完整对话、发货凭证、对账记录;一旦对方确认债务,可通过书面、微信、录音等方式锁定付款期限,最大限度降低风险。”
臧存良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