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光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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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离婚买房有什么风险

发布者:高光勋律师|时间:2023年08月03日|分类:婚姻家庭 |102人看过

假离婚是违法行为。

首先,“假离婚”一定程度上存在很大的风险,共同财产会变成一方的婚前财产;我国明确规定了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范围,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 妻一方的财产,如果一对夫妻原有两套房属共有财产,“假离婚”时为了逃避税款,于是在离婚协议上约定两套房屋归丈夫所有。即使后来再复婚,对于第二次婚姻来说,这两套房都属于男方的婚前财产,一旦两人今后再出矛盾,女方就会有损失。

再次,结婚是人生中的头等大事,婚姻是一种保障、一种维系、一种相濡以沫,夫妻之间本应相互忠诚、相互爱慕,依法纳税也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如果我们仅仅为了逃避国家税收而拿婚姻或夫妻感情当儿戏,那么,一定程度上不仅为道德所不容,而且有悖情理,势必会亵渎婚姻,,与真离婚的本意背道而驰,为后人留下笑柄。

一般性离婚买房步骤:

第一,去中国人民银行拉征信记录,确定一方名下没有贷款记录。

第二,去民政局办理离婚。

第三,去房管局办理房产证更名。

第四,购买新的房子,等待银行放款。

第五,放款以后复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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