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每一位法律需求者都能找到对的律师或律师团队
--湖北昭福律师事务所
在律所成立之初,我们便讨论根据《律师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如何规范律所律师以及其他辅助人员的一言一行,尤其是在现今各种法律咨询公司层出不穷形势下,如何更好的服务于每一位有法律需求的客户,因此而改变对律师带有偏向性认知的观点,更是难上难。为此我们最终将“让每一位法律需求者都能找到对的律师或律师团队”作为律所的座右铭,为之努力并践行。
案例(非诉):
当事人长期居住在国外,由于在国内还有一套房子,便想通过中介出售,当事人陈述:当时在对国内房价不了解的情况下,便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事后发现在还未办理过户的情况下,买方便破门而入进行装修,意识到可能上当受骗,随即要求解除合同,产生纠纷。当事人便通过律所网上平台联系到我们,接案后的第二天,承办律师认为该案可通过协商调解的方式解决,当天便联系双方当事人到律所参加调解,在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后,并进行细致的释法说理,最终双方达成协商一致。
该案从委托到结案共计两天,无论是效率,还是客户满意度,都是达到最为理想的状态。随后在客户回访时,问及这么多家律所,为何最终确定委托我们,记得客户回复一句:因为“昭福”,当场泪目,确实,每当客户问到费用时,个人观点是,在按照市场行情以及律所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外,怎么节省成本怎么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