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昭福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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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汉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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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如水,冷暖自知,关系解除,责任仍负,中止并不意味终止

发布者:湖北昭福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3年08月30日 1224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内容提要:本案系离婚纠纷,我方委托人为女方,奉子成婚,婚后性格不合,因家庭琐事、孩子抚养、生活费等问题感情破裂因男方不同意协议离婚,逼着女方起诉离婚,由我所谭闻馨和唐明珍律师代理。

工作成果

被告不同意离婚,且没有家暴、分居等法定离婚情形,按照《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此案无法一次判离。但是原告要求争取一次离婚。仔细分析案情后,两位律师一致决定从调解入手。由唐律师找男方谈判,因男方容易被家属干扰,唐律师出面先说服了男方二爸,再多方沟通原被告双方,经过一周的谈判,最终男方同意离婚,达成了对双方对孩子都好的协议,案件圆满调解结案,一次性解决难题!案件结束后唐律师还协助处理了后续接孩子事宜,案子终结,服务延续~~

办案小结

有抚养权纠纷的案件,与其争得头破血流,和平调解分手是最好的选择。一别两宽,尤记稚子欢颜。实在过不下去了选择离婚,也要尽可能降低对孩子的影响。自己出面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就需要专业律师运用法律、心理学、谈判策略等专业知识,保障合法利益,达到目的。

湖北昭福律师事务所是一家集公司化、精细化、专业化为一体的律所,秉承“以人为本”之宗旨,发展恒胜精神,塑造品牌形式,坚持务...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湖北-武汉
  • 执业单位:湖北昭福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3142000********9U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