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许晶律师 时间:2023年12月12日 2019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双方结婚后生育一女,后二人协议离婚。因对方在外地工作,为方便女儿上学,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由我方取得女儿抚养权。对方向我方支付支付每年5万抚养费。现对方工作调回北京,具有抚养能力,想变更女儿抚养权由对方抚养。
【办案过程】许律师在充分了解案情后,结合我方当事人现实情况,积极促成调解结案,为我方当事人争取到最大的利益。
【案件结果】经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自调解书生效之日起女儿由原告抚养,我方每月支付抚养费4000元,至女儿高中毕业止。如我方为女儿提供住所且女儿愿意居住,我方无需支付抚养费。
【案件评析】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权是一个重要问题。在现实中,大多父母虽然分开了,但对孩子也是非常重视。本案中,许律师积极促成双方调解结案,不仅节约了司法资源,更维护了和平,对孩子心里减少了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