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凤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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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经营合同纠纷胜诉!南充陈凤义律师助力盛X公司追回262万余元垫付款项

作者:陈凤义律师时间:2026年02月12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331次举报
2026-02-12


建筑工程领域的挂靠经营,往往伴随着工程款结算、借款垫付、责任划分等诸多纠纷,一旦各方相互推诿,维权难度极大。近日,南充陈凤义律师作为四川省南充XX建筑公司(以下简称“盛X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代理了一起涉案标的近400万元的挂靠经营合同纠纷案。面对三名被告相互推诿、多重法律关系交织、证据繁杂的困境,陈凤义律师凭借深厚的建筑工程法律功底、严谨的办案思路和精准的诉讼策略,成功助力盛X公司胜诉,判令两名实际施工人连带支付262万余元款项,为企业挽回了巨额经济损失,用专业实力彰显了律师的责任与担当。

一、案情简介:挂靠经营起纠纷,近400万款项难追回

2013年,盛X公司先后与南江县XX中药材有限公司签订两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接了南江县东榆工业园“飞X食品和药材观光园”及“南江县XX中药材有限公司房建土石方开挖”两个项目。随后,盛X公司与公司职工易X辉签订两份《工程施工内部经营管理协议书》,约定由易X辉负责项目施工,实行大包干、自负盈亏,承担项目相关全部债权债务及法律责任。

经查,涉案工程实际由李X与易X发合伙投资,二人于2013年2月签订《合伙协议》,约定按6:4的比例共同出资、共同管理、共负盈亏,易X辉仅为盛X公司派驻的项目经理,负责项目技术管理及现场班组管理,涉案工程的履约保证金亦由李X、易X发实际缴纳。

项目施工及后续处理过程中,盛X公司先后为该项目垫付了大额款项,包括:为补足履约保证金向易X辉出借200万元、代付钢管租赁合同案款及相关费用、垫付项目应急处理工作小组人员薪酬、支付律师费及相关诉讼费用等。2024年1月,盛X公司与易X辉签订《结算补充协议书》,确认截至结算时尚欠446万余元,但该协议未得到李X、易X发的认可。

因李X、易X发、易X辉三方就款项支付相互推诿,盛X公司多次催收无果,遂委托南充陈凤义律师向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出三项核心诉讼请求:1. 确认盛X公司与易X辉2024年1月26日签订的《结算补充协议》合法有效;2. 判令易X辉、李X、易X发向盛X公司支付3904020.80元;3. 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三名被告承担,坚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庭审中,三名被告均提出抗辩,相互推卸责任:易X辉辩称自己仅为盛X公司派驻的项目经理,并非实际施工人,签订《内部经营管理协议书》是为规避主管部门查处,借款均用于项目,不应由其承担还款责任;李X辩称本案构成重复起诉,且其未授权易X辉签订结算协议,盛X公司主张的费用无事实依据,其已超额支付相关款项;易X发辩称其与李X才是实际施工人,与盛X公司直接建立挂靠关系,易X辉无权代表其结算,借款及相关费用应由实际使用人承担,盛X公司主张的费用不应由其负担。

二、办案经过:陈凤义律师精准破局,层层拆解案件难点

接受委托后,陈凤义律师深知此案的复杂性:案件涉及挂靠经营、合伙、民间借贷、代为垫付等多重法律关系,涉案金额大、证据繁杂,且三名被告抗辩意见尖锐,核心难点集中在《结算补充协议》的效力认定、各方当事人法律关系界定、垫付费用的真实性及责任主体划分、是否构成重复起诉四个方面。为确保案件胜诉,陈凤义律师立即投入工作,制定了“梳理证据、界定关系、精准抗辩、重点突破”的办案策略。

第一步,全面梳理证据,筑牢维权基础。陈凤义律师逐一核查了本案全部证据材料,包括两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两份《工程施工内部经营管理协议书》、《合伙协议》、借条、转账凭证、结算清单、会议纪要、生效判决书、裁定书、案款支付凭证、人员薪酬发放表等,分类整理出完整的证据链条。重点核实了盛X公司垫付费用的真实性、合法性,确认了李X、易X发系实际施工人、二人与盛X公司存在挂靠经营关系的核心事实,同时收集了各方签字确认的会议纪要、结算记录等证据,反驳被告方“重复起诉”“协议无效”“费用无依据”的抗辩理由。

第二步,精准界定法律关系,明确责任主体。结合案件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陈凤义律师明确提出:盛X公司与易X辉签订的《工程施工内部经营管理协议书》并无真实的内部承包意思表示,易X辉仅为项目经理,不应承担承包责任;李X与易X发签订《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实际施工,与盛X公司形成挂靠经营合同关系,系本案适格责任主体;2024年1月14日的《会议纪要》已由各方签字确认,明确李X、易X发系实际施工人,管理费按约定标准计算,该纪要可作为本案结算的重要依据;易X辉签订《结算补充协议》虽未获得李X、易X发明确授权,但结合其项目经理身份及案件相关证据,可佐证盛X公司垫付费用的真实性。

第三步,精准应对被告抗辩,破解案件难点。针对三名被告的抗辩意见,陈凤义律师逐一制定应对方案:一是针对“重复起诉”抗辩,提交南江县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明确该案仅处理了破产债权分配款部分,未对破产前盛X公司垫付的费用及工程款收支进行处理,本案不构成重复起诉;二是针对“协议无效”抗辩,强调《结算补充协议》虽对李X、易X发无直接约束力,但协议中载明的垫付费用有完整证据佐证,可作为费用主张的参考;三是针对“借款及费用不应由其承担”抗辩,提交借条、转账凭证、案款支付记录等证据,证实涉案借款均用于涉案项目,盛X公司垫付的费用系为维护实际施工人权益产生,理应由李X、易X发承担;四是针对“易X辉无授权”抗辩,结合易X辉的项目经理身份、其参与项目结算的相关记录,以及盛X公司的善意,主张相关费用的真实性应予以认可。

第四步,庭审据理力争,捍卫当事人合法权益。庭审中,陈凤义律师沉着冷静、逻辑清晰,围绕案件核心焦点展开辩论,条理清晰地阐述了盛X公司的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结合提交的完整证据链条,逐一反驳了三名被告的抗辩意见。重点强调了李X、易X发作为实际施工人,应按挂靠经营关系承担涉案全部垫付费用及相关责任,盛X公司主张的费用有充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同时明确易X辉不应承担本案还款责任,精准区分了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其专业的辩论思路和严谨的逻辑推理,得到了法庭的充分认可。

三、案件结果:胜诉落地,盛X公司成功追回262万余元

经过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的公开审理,结合陈凤义律师提交的完整证据链和精准的法律论证,法院全面采纳了陈凤义律师的诉讼观点,依法作出判决,最终判决如下:

1. 被告李X、易X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四川省南充XX建筑公司支付2626454.69元;

2. 驳回原告四川省南充XX建筑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3. 案件受理费38032元,由原告盛X公司负担12551元,被告李X、易X发负担25481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李X、易X发负担;若被告未按判决指定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这份判决的作出,意味着盛X公司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法律的充分保护,困扰企业许久的挂靠经营纠纷得以圆满解决,成功追回262万余元垫付款及相关费用,有效缓解了企业的资金压力。这份胜利的背后,离不开陈凤义律师的全程专业付出——从证据梳理到策略制定,从法律研判到庭审辩论,每一个环节都凝聚着他的严谨与专业,正是他精准的案件定位和有力的诉讼主张,才帮助盛X公司打破了“各方推诿、维权无门”的困境,顺利拿回了属于自己的合法财产。

四、律师观点:陈凤义律师解读挂靠纠纷要点,为企业规避风险提供参考

案件胜诉后,南充陈凤义律师结合本案审理过程、判决结果,以及自身多年办理建筑工程、挂靠经营纠纷案件的经验,总结了4点核心法律观点,为建筑企业防范挂靠经营风险、化解相关纠纷提供了实用参考,彰显了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

第一,挂靠经营需规范,明确主体责任是关键。陈凤义律师指出,建筑工程领域的挂靠经营易产生纠纷,核心原因在于责任主体界定不清。本案中,盛X公司虽与易X辉签订《内部经营管理协议书》,但结合实际施工情况、保证金缴纳主体、会议纪要等证据,法院最终认定李X、易X发系实际施工人,与盛X公司形成挂靠关系,判决二人承担还款责任。这警示建筑企业,开展挂靠业务时,应明确实际施工人身份,签订规范的挂靠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避免因主体界定不清陷入维权困境。

第二,结算协议需授权,否则可能不发生法律效力。本案中,易X辉与盛X公司签订的《结算补充协议》,因未获得实际施工人李X、易X发的授权和追认,法院认定该协议对李X、易X发不发生法律效力,最终结合工程款收支情况据实结算。陈凤义律师提醒,企业在进行项目结算时,务必确认结算人的授权权限,要求其出具书面授权委托书,避免因结算人无权代理导致结算协议无效,影响款项追回。

第三,垫付费用需留痕,证据留存是维权核心。本案中,盛X公司之所以能够成功追回大部分垫付款,关键在于留存了完整的证据,包括借条、转账凭证、案款支付记录、人员薪酬发放表等,能够充分证实垫付费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关联性。陈凤义律师强调,建筑企业在项目合作过程中,若发生代为垫付费用的情况,务必及时留存相关证据,明确垫付事由、金额、支付方式等,为后续维权提供坚实支撑。

第四,区分重复起诉边界,依法维权不盲目。本案中,李X以“本案构成重复起诉”为由提出抗辩,法院结合生效判决认定的事实,明确该案未对破产前的垫付费用及工程款收支进行处理,不构成重复起诉。陈凤义律师提醒,企业遭遇纠纷时,应明确重复起诉的法律边界,若认为自身权益未得到充分保护,可在收集完整证据后,依法提起诉讼,避免因担心“重复起诉”而放弃合法维权的权利。

一场标的近400万元的挂靠经营合同纠纷,在陈凤义律师的专业助力下,成功实现维权落地,既为盛X公司挽回了巨额经济损失,也为建筑行业化解挂靠经营纠纷提供了典型参考。陈凤义律师始终秉持“专业、严谨、尽责”的办案理念,在建筑工程、债权维权、合同纠纷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成功代理多起大额、复杂案件,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认可和赞誉。如果您或您的企业遇到建筑工程、挂靠经营、合同纠纷、债权难追等相关法律难题,不妨联系南充陈凤义律师,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用法律武器为您的企业合法权益保驾护航,高效化解各类法律纠纷。

陈凤义,四川首力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电话:18011689792【咨询费200-500/小时】,2009年毕业于西南政法...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四川-南充
  • 执业单位:四川首力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5113201911079573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刑事辩护、法律顾问、经济犯罪、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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