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东莞,家人被带到派出所、收到《刑事拘留通知书》,很多家属第一反应是:
“找关系、送钱、问警察‘关多久’、在家族群问谁认识公安局的人。”
——这些事,基本都没用,还可能坏事。
1. 先确认 3 个信息涉嫌什么罪(盗窃、开设赌场、诈骗、掩隐、醉驾、斗殴、电诈、非法经营……)关在哪个看守所(东莞常见:市看守所、第二看守所/牛山等,以通知书为准)办案单位是谁(XX 公安分局 XX 派出所 / 刑警队)
2. 黄金 37 天是什么公安拘留:一般 3 天,可延到 7 天,流窜/结伙/多次可到 30 天检察院批捕:7 天30 + 7 = 37 天,这是捕前辩护最关键窗口
律师在 37 天内做:会见、了解案情、申请取保、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
人能不能先出来,很大程度看这一步。
3. 家属马上做这 5 件收好《拘留通知书》、短信、办案民警名片别给当事人“捎话教他怎么说”,容易变成串供风险别信“花几万包取保”的司法黄牛尽快签委托协议,请有刑事办案经验的东莞律师律师会见后,再决定:退赃、赔偿、谅解、自首材料怎么处理
4. 律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
? 会见、法律咨询、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提法律意见
? 包结果、传纸条、教撒谎、靠关系捞人
东莞刑案里,最贵的不是律师费,是“前 7 天啥也没做,第 30 天才想起来请律师”。
张俊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