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是自然人死亡后,按照法律规定或者遗嘱处理分配其所遗留的个人财产制度。了解继承相关的法律,有助于我们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因继承问题引发的家庭纠纷。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法定继承:又称为“无遗嘱继承,是指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继承份额等均由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方式。
遗嘱继承:指遗嘱人在生前依法订立遗嘱,明确指定遗产的继承人和继承份额。在自然人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时,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遗赠:自然人可以将其财产的全部或者部分,于其生前或者死后赠与其他自然人或者组织。遗赠行为属于单方法律行为,仅凭遗赠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便可成立,并于遗赠人死亡时当然的发生法律效力。
遗赠扶养协议:是自然人生前与继承人以外的个人或者组织签订的协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