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子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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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政府投资的小区居民楼燃气管道项目可以不招标吗?

发布者:李子妍律师|时间:2023年02月27日|分类:经济仲裁 |1130人看过


问题

某家具有国资背景的代建单位承揽了一个小区居民楼燃气管道项目管理工作。该项目建设资金源于小区内的全部居民,不属于国有资金。请问该施工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邀请招标吗?


解答

不属于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可自主确定是否招标及招标方式


法律依据

《招标投标法》第三条、《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标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令第16号)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等相关规定,非政府投资的居民小区燃气管道工程,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该类项目是否采取招标方式,是采用公开招标还是邀请招标,招标人享有自主决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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