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取银行、信用卡资金转借他人,借条借款合同会直接无效吗?
刷信用卡借钱给别人,借款合同有效吗?
刷信用卡借钱给朋友,借条还有法律效力吗?
刷pos机借款给朋友,能要回来吗?
从银行贷款出来再转借给别人,能要求朋友还利息吗?
套取银行或者贷款机构贷款转借给朋友,借条效力如何,钱还能要回来吗?
转贷导致合同无效,借出去的本金还可以要回来吗?
合同无效之后,资金占用损失按照什么标准计算?
自己身上还欠银行贷款,拿手里钱往外借,会不会被认定转贷?
【案件解析】
郑思琪律师针对案件解答:如果出借的资金,是套取银行、信用卡这类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转借给他人,这份民间借贷合同法律上直接认定无效。合同无效不等于钱打水漂,根据民法典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处理规则,拿到钱款的借款人需要返还本金。原先借条当中双方谈好的利息条款归于无效,出借人无法主张约定高额利息,但是可以主张资金占用期间的损失,司法实践普遍参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损失。还要注意,当出借人自身还背负金融机构贷款没有结清,即便主张是自有资金出借,法院也有可能对资金来源是否干净产生合理怀疑,增加诉讼当中的风险。
比如在广州办理的这个案例中,许某透支信用卡借钱给彭某,法院认定借款合同无效,判决返还本金,按一年期 LPR 计算资金占用损失。
【法院裁判意见-判决书怎么写?】
对于资金来源为许某某向金融机构借款及透支信用卡的借款,即使双方约定按照月利率 2.5% 计息,根据前述分析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 年 12 月 23 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通过) 第十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一) 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的规定,该部分借款合同无效,许某某要求对该部分借款按约定收取利息,缺乏依据;第六,根据现有证据,许某某自 2016 年 8 月 18 日起多次向金融机构借款后转借,对于许某某在此之后主张使用
“自有资金” 出借的款项,在许某某对金融机构存在未还清借款的情况下,亦不宜认定该部分借款的资金来源完全为许某某自有资金。综合上述意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 年 12 月 23 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通过) 第十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一) 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第二十四条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的规定,彭某某的已还款均应视为偿还借款本金及返还因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许某某共计向彭某某交付 2978763 元,彭某某已偿还 2620141 元,故彭某某还应向许某某偿还 358622 元。彭某某未及时归还款项,确实造成许某某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损失,彭某某应从 2021 年 4 月 25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当日适用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受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3.85% 的标准计付利息给许某某。
【法院裁判要点总结】
1、套取金融机构贷款、刷信用卡借钱的,借款合同无效;
2、本金应当返还,利息一般只能按照一年期 LPR 计算;
【律师提醒】
千万不要把信用卡、银行贷款拿到手再转借他人,一旦发生诉讼,利息约定全部落空,还会面临合同无效风险。向外借钱尽量使用完全属于自己的闲置自有资金。
【广州专业律师团队能提供哪些法律服务?】
郑思琪律师团队处理过多起因资金来源问题引发合同无效的民间借贷案件,熟悉转贷无效相关裁判口径。可以帮助出借人评估资金来源合规性,规避转贷无效风险;如果已经发生转贷出借纠纷,指导整理证据,起诉追回本金以及资金占用损失;也可以代理借款人,针对套取金融机构转贷情形,抗辩合同无效,拒绝承担高额约定利息。熟悉广州海珠、增城等区域同类判例,处理民间借贷合同效力争议。有借贷资金来源、合同效力相关疑问,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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