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律师文集 > 律师随笔

广州市白云区离婚诉讼官司律师 怀疑转移财产能去银行查流水吗?

2025年03月06日 | 发布者:郑思琪 | 点击:26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广州郑思琪律师解答:打离婚官司时,一般可以调查对方一年以内的银行流水,如果有发现异常的,可以主张对方有转移财产的可能性,要求多分割财产。由于第一次起诉离婚时有很大概率不会判决离婚,所以多次起诉离婚的,可以将调查的时间追溯

广州郑思琪律师解答:打离婚官司时,一般可以调查对方一年以内的银行流水,如果有发现异常的,可以主张对方有转移财产的可能性,要求多分割财产。由于第一次起诉离婚时有很大概率不会判决离婚,所以多次起诉离婚的,可以将调查的时间追溯到第一次起诉离婚的前一年。但如果在第一次打离婚官司而没有判决离婚后,双方还一次共同生活,甚至外出旅游,生育子女的,法院会认为双方感情没有破裂。如果再次起诉离婚的,只能审查这次离婚的前一年内的开支,不能追溯到第一次起诉离婚的前一年内了。

比如广州市越秀区这个案件中,许先生和叶女士在2016年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予离婚。2018年5月3日叶女士提起离婚诉讼获得法院准许离婚。2022年许先生以离婚时叶女士隐瞒夫妻财产未分未由,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并要求审查叶女士在2015年1月以来的不明支出。但法院认为,双方在2016年、2017年多次往返加拿大旅游,期间还有不少亲密合照,可以确认2017年双方夫妻感情并未完全破裂。于是,法院确认从2017年5月3日开始审查大额不合理支出。

【法院怎么说的?-判决书内容】

关于本案不合理支出的资金审查期限问题? 叶某某在一审时主张从2015年1月开始审查许某某名下的大额不合理支出,许某某一审答辩称应当以叶某某2018年5月3日提起离婚诉讼的时间作为其名下大额不合理支出的审查开始时间,故一审法院认为双方均认可从2015年1月开始作为各自名下大额不合理支出的时间起算点缺乏依据? 综合审查本案事实本院认为对于大额不合理支出款项审查开始的时间应当以叶某某提起离婚诉讼前一年开始计算,理由如下:其一,由于婚姻家庭生活的复杂性特征,离婚案件难以对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大额流水均进行审查? 本案双方于年月登记结婚,虽然许某某曾经于2016年起诉要求离婚,但是叶某某答辩不同意离婚并认为双方夫妻感情并未破裂;叶某某在也曾陈述双方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有尝试过改善关系,再结合双方在2016年、2017年往返加拿大以及2017年还有亲密合影、许某某在2017年之前有向叶某某大额转账等事实,可以确认在2017年的时候双方的夫妻感情并未完全破裂? 其二,许某某与叶某某在年9月5日签署《借据》,该书面字据中载明“个人婚前婚后债权、债务、不动产、动产、房屋、商铺、股票等归原产权者或拥有者所有及各自承担”,抛开《借据》的效力从双方签署该书面文件的事实行为分析,双方在当时具有约定各自婚前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意思表示,在该《借据》客观真实的情况下,许某某基于《借据》中确认的各自婚前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的书面约定,其主观上认为其名下财产归其所有的想法具有合理性? 其三,基于双方夫妻关系在2017年之前尚未完全破裂以及双方在事实上有签署《借据》等事实进行分析,许某某在2017年之前难以具有转移其名下财产的主观故意,再结合叶某某于2018年5月3日提起离婚诉讼的时间节点,本院重新确定以2017年5月3日作为双方大额不合理支出的审查开始期限?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更多
我要评论共有0人参与 , 已有0人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华律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最新评论
郑思琪律师 入驻4 近期帮助过:28 积分:4359 好评率:100%
IP属地:广东
温馨提示:尊敬的用户,您可以通过华律网的一对一咨询单咨询郑思琪律师。如果您的案件比较紧急建议您直接拨打郑思琪律师电话(18024521775)寻求帮助。
法律咨询热线: 180245217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