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拖欠货款纠纷中,如果有质量问题造成损失要不要提出反诉?
因货物质量问题拖欠货款纠纷咨询广州郑思琪解答:货物买卖合同中,如果因为交付的产品有质量问题,买受人拖欠货款的,出卖人可以起诉买方支付货款。买方可以提出质量问题的抗辩,不需要提反诉。但如果买方因为收到有问题的产品造成了经济损失,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经济损失的话,就需要额外提起反诉,或另行起诉。
比如广州市花都区的真实案件中,原告起诉被告还清货款176772元及利息,被告主张产品有质量问题,要求法院判原告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但由于被告没有提出反诉申请。所以法院没有处理被告的索赔诉求。
【法院判决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一条规定,出卖人履行交付义务后诉请买受人支付价款,买受人以出卖人违约在先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情况分别处理:(一)买受人拒绝支付违约金、拒绝赔偿损失或者主张出卖人应当采取减少价款等补救措施的,属于提出抗辩;(二)买受人主张出卖人应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或者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提出反诉?本案系买卖合同纠纷,沈某作为卖方向买方亚某公司追索货款,亚某公司则以沈某提供的里布存在质量问题进行抗辩,并主张在货款中扣减该质量问题给其造成的损失,一审法院对亚某公司提出的质量问题一并进行处理,符合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沈某上诉主张亚某公司应另行起诉,依据不足,本院不予采纳?
【广州专业货物买卖合同纠纷律师能提供哪些法律服务?】
郑思琪律师多年来深入研究法律法规和分析大量法院判例,执业以来,一直坚持为当事人争取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无论案件大小,都会进行认真细致的研究,尽全力为当事人维护应有权益。可以委托代理各类买卖合同纠纷类案件,对货物质量问题索赔、追讨货款、拖欠合同款的案件,可以为当事人提供丰富的执业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