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公司没有达到合同约定的销售额,可以要求退费吗?
郑思琪律师解答:如果服务合同中约定了没有达到一定的销售额,可以解除合同的话。法院一般会遵从双方约定,判决返还带货服务费。但是有些法院认为带货主播付出了成本,应当保留部分服务费不退。比如以下这个案件中,带货合同中约定直播时间内必须达到260万元的销售额,否则应当退回全部坑位费。后因销售额没有达标,商家起诉主播全额退回坑位费。但经法院审理认为,虽然销售额没有达到260万,但直播公司已经付出了主播成本,应按比例退还服务费。
【判决书节选】
法院认为,广州十某公司与浙江某尚公司签订的《直播带货合同》合法有效。《直播带货合同》约定两位主播进行8场直播,保量260万元,佣金20%,带货服务费为128000元,双方公司负责人通过微信确认,主播公司保证销售额260万元,否则商家可以选择要求退款,本院予以采信。
现原告主张涉案销量为23488.7元,未达到双方约定确保的销量,合同目的已无法实现,原告诉请解除《直播推广合同》理据充分,本院予以支持。依据公平原则,本院认定原告按涉案产品的实际销量向被告支付推广费。双方确认涉案佣金已直接向主播结算,原告对其主张的销量已提交相应销售数据佐证,经核算,被告应向原告退还126843.63(128000元-23488.7元÷2600000元×12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