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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黄埔区劳动仲裁律师胜诉案件:怎么认定员工违反保密协议,要求赔偿损失?

2024年10月24日 | 发布者:郑思琪 | 点击:40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广州专业律师讲解真实案件之:广州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专题讲解(员工违反保密协议内容怎么索赔?保密协议违约金太高怎么办?)广州天河区劳动仲裁真实案件:离职后向公司股东发送客户信息,违反保密协议吗?郑思琪律师解答:商业秘密是指不


广州专业律师讲解真实案件之:广州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专题讲解(员工违反保密协议内容怎么索赔?保密协议违约金太高怎么办?)

广州天河区劳动仲裁真实案件:离职后向公司股东发送客户信息,违反保密协议吗?

郑思琪律师解答: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我们一般认为,客户信息虽具有一定的秘密性,,仅客户信息不能直接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和实用价值,不应认定为商业秘密?即使某些客户信息属于商业秘密,但只给公司股东发送该些客户信息,二没有向其他第三人公开,也没有违反双方对信息保密约定。


【判决书原文】

法院认为: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双方对商业秘密的认定属于本问题的争议焦点,一审法院认为,客户信息虽具有一定的秘密性,但仅客户信息不能直接认定为商业秘密,不能直接为某策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和实用价值,不应认定为商业秘密? 即使一审法院认定该客户信息属于商业秘密的一种,甄某某仅向某策公司股东发送该些客户信息,未涉及第三人,未违反双方对信息保密约定,且当庭表示已全部删除无保留,双方均已办理工作交接,某策公司未提供证据证明甄某某庭审之日仍持有上述信息资料,甄某某对某策公司上述主张均不予确认,因此,一审法院对某策公司主张不予采纳,故其要求甄某某删除商业秘密、支付违约金的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一审法院对此均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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