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咨询:我被朋友借款不还,已经好几年了。我想问下,我如果要起诉的话,有没有时间限制?
郑思琪律师解答:有时间限制的。法律不会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如果在约定还款时间后3年内都没有向对方催讨过债务,对方也没有说要还钱的话。如果3年后才起诉的话,欠钱的人只要在法院抗辩说“已经过了诉讼时效”,那即使证据充足,也可能会被判败诉。
比如以下这个案例:2019年1月1日,张先生借了2.5万元给刘先生,约定2个月后还清。但是2个月后刘先生一直没有还钱,张先生考虑到大家是亲戚关系,又念及刘先生家中变故,就一直不好意思开口催债。2023年,张先生起诉刘先生还钱。庭上刘先生表示,自己确实借钱未还,但是因为张先生一直没有催讨,应该视为放弃债务,并且也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刘先生提出了诉讼时效的抗辩。最后,法院判决驳回张先生的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法律效果】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第一百九十四条 【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第一百九十五条 【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第一百九十六条 【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