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拒签合同解除通知快递的,解除合同时间怎么算?
郑思琪律师解答:如果合同约定了解除权的,享有解除权一方可以单方面向另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如果对方拒收的,一般法院会认定邮件退回的时间为送达时间也就是解除合同的时间。比如以下这个案件,原告主张被告拒收时间即2020年6月7日合同解除,并起算违约金。被告认为没有收到通知书,要求已法院判决之日起算违约金,最终法院认定邮件退回的时间2020年6月11日双方合同解除。
判决书节选:
关于案涉《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解除时间的认定问题。本案中,瑞某强公司是因丁某迟延支付租金构成根本违约从而行使单方解除权解除合同,瑞某强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的联系地址向丁某寄送《解除租赁合同通知书》,但丁某予以拒收,故一审法院以该邮件退回的时间即2020年6月11日作为双方租赁合同关系解除时间并无不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