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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天河区离婚诉讼律师婚内共同财产房屋分割咨询

2023年12月26日 | 发布者:郑思琪 | 点击:133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郑思琪律师电话:180-2452-1775离婚时还没取得房产证的房子归谁所有?郑思琪律师解答:离婚时还没有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处理方案的话,按照双方协商结果处理,如果双方协商不一致的话,法院不会处理该房屋。


郑思琪律师电话:180-2452-1775

 


 

离婚时还没取得房产证的房子归谁所有?

 

郑思琪律师解答:离婚时还没有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处理方案的话,按照双方协商结果处理,如果双方协商不一致的话,法院不会处理该房屋。当事人需要等取得房产证后,再向法院起诉。

 

【法律规定】

依据婚姻家事编解释第七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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