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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离婚诉讼律师离婚财产分割离婚官司有经验律师处理

2023年12月26日 | 发布者:郑思琪 | 点击:125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郑思琪律师电话:180-2452-1775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家庭财产是不是都是夫妻共同财产?郑思琪律师解答: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之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


郑思琪律师电话:180-2452-1775

 


 

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家庭财产是不是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郑思琪律师解答: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之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规定只赠与一方的除外。

5、一方以个人财产投机取得的收益,比如股票收益、证券收益。

6、夫妻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夫妻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公积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之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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