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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周付生律师受邀参加新时代律师制度改革与发展暨《律师法》修改研讨会 发布者:周付生 时间:2025年09月15日 09时54分 | 已阅读: 310举报 2025年8月23日,由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与中国政法大学新时代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联合主办的“新时代律师制度改革与发展暨《律师法》修改研讨会”在北京举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中...

       2025年8月23日,由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与中国政法大学新时代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联合主办的“新时代律师制度改革与发展暨《律师法》修改研讨会”在北京举行。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陈会长,司法部全面依法治国研究中心副主任张主任,中国法学会《民主与法制》杂志社原总编、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副会长刘会长,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主任谢主任为活动致辞。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新时代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李教授担任主持人。

       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党委书记、主任翟主任,高级合伙人、管委会副主任周付生作为特邀嘉宾出席活动,并围绕律师行业改革与发展议题建言献策,展现了天地人在推动法治建设与行业创新中的专业担当与前瞻视野。

      本次研讨会汇聚了来自司法部、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权威机构的领导、学者,以及全国知名律师事务所代表。会议聚焦律师制度改革的核心议题,涵盖律师定位与准入、律所管理创新、执业权利保障、职业行为规范等关键领域。 

      翟主任在“律师定位与准入、律师行业管理与涉外法律服务”主题研讨单元,针对律师法的定位、律师的属性、律师的作用、律师的保障、律所的组织和管理以及法律服务市场的规范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周付生律师就《律师法》的修改提出了五点建议:一是要解决律师定位的政治和市场二元属性问题,建议将《律师法》第二条修改为“本法所称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 ;二是律所的管理层级和管理人员应当统一称呼;三是律师被侵权应当有合适的救济途径,建议赋予司法行政机关对侵犯律师执业权行为相应的处罚权;四是设立“首违免罚”制度,对律师执业过程中的违规违法行为,如果系初次、情节较轻、认错态度好的,可以免予处分、处罚;五是建议赋予律所一定范围的惩戒权。

     作为国内领先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天地人始终以“专业立所、法治为本”为宗旨,积极参与国家法治建设与司法改革。近年来,天地人在涉外法律服务、争议解决、企业合规等领域成绩斐然,同时注重党建引领,通过创新管理机制、培养高素质法律人才,持续为法治中国建设输出优质法律服务。此次参与《律师法》修改研讨,更是律所紧跟国家政策、助力法治改革的又一重要实践。

     随着《律师法》修改进程的进行与律师制度改革的深化,天地人将继续发挥专业优势,积极投身法治理论与实务研究,为完善律师制度、优化法律服务生态贡献更多“天地人智慧”。(为保护他人隐私,除作者本人,其他人名皆隐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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