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是什么呢?物权又有什么特点?
:人类生活需要一种关于财产的法律制度。因为人的生活需要借助于财产,但是财产有限,人类却生生不息、繁衍不止。于是,就产生了通过法律确定财产的归属,确定财产的分界,以防止对财产的争夺、侵占的需求。建立一种法律制度“定分止争”,让特定的人只可以在一定范围内支配外部世界的财产,不对他人支配外部财产产生威胁,从而建立起保障财产的归属秩序、利用秩序。这种法律需求,在举世各国都是一致的、共同的。但是,对于在怎样的范围内、采取什么样的形式或手段确定人对外部世界的财产的归属关系、利用关系,则有不同的做法。不同的民族传统、民族习俗,以及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的法律历史等,会产生不同的法律制度。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物权的特征及类型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并且直接规定了物权法定原则,即“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 这就限制了当事人对于物权的种类和内容进行约定,形成了一定限度上牺牲意思自治而保证当事人最重要的财产权等权利的稳定性。
法条速递: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四条【物权的特征及类型】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第一百一十五条【物权的客体】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一十六条【物权法定原则】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