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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法典对合同的无效情况做了怎样的规定

作者:刘苗律师时间:2023年10月27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00次举报

一、新民法典对合同的无效情况做了怎样的规定

  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无效;

  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无效;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4.违背公序良俗的的合同无效;

  5.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二、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如下:

  1.返还财产,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当事人依据该合同所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对方;

  2.赔偿损失,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3.追缴财产,对于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无效合同,如果当事人双方都是故意的,就应当将双方已经取得或者约定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

  三、合同无效的诉讼时效

  被确认是无效合同的,那么不适用合同的诉讼时效。

  从确认合同无效请求权的性质进行分析,确认合同无效请求权虽表面上会被称为请求权,但其性质是实体法上的形成权。所以不属于诉讼时效的客体,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制度。

  若该形成权受期间限制,也应受除斥期的约束而非诉讼时效的约:

  1.提起确认合同无效的诉讼应属确认之诉,而不属于诉讼时效的客体范围;

  2.无效合同的确认是一种事实确认,合同当事人或法院在任何时候都可提出,时间的经过不能改变合同无效的法律性质;

  3.对无效合同的确认适用诉讼时效,不符合诉讼时效制度设立的目的;

  4.无效合同的确认不适用诉讼时效,并不会必然影响交易安全。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依照其规定,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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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苗律师:17347487177,株洲荷塘区律师。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大学法学院教师,兼株洲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具有...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湖南-株洲
  • 执业单位:湖南金州(株洲)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30220********60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合同审查、离婚、民间借贷、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