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本案是一起因“输尿管结石”微创手术后,发生“输尿管狭窄、肾积水”等严重并发症引发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患者罗某某因“反复左侧腰腹部疼痛”于2023年12月27日入住眉山市XX区人民医院,诊断为“左输尿管结石伴有积水和感染”。入院后,医院为其行“输尿管镜钬激光碎石取石术+输尿管支架置入术”。然而,在2024年2月拔除支架后,患者出现腰腹部胀痛、血尿等症状,经检查发现“左肾积水伴输尿管狭窄”,不得不再次入院置入支架。此后,患者病情复杂,医院超声提示可能存在“炎性肉芽增生”,转至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检查显示左肾功能区域显影不佳。XX区人民医院建议转上级医院治疗,但后续手术意愿协商未果。患方认为医院诊疗行为存在过错,导致其身体损害及多次治疗,遂委托吴山律师作为代理人,通过人民调解途径解决纠纷。
专业工作与吴山律师的核心作用
在本案中,吴山律师作为患方委托代理人,其专业工作贯穿了纠纷解决的全过程,是成功达成有利调解协议的关键:
固定核心证据,主导专业鉴定:本案的核心在于明确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及责任程度。吴山律师推动并协助当事人共同委托了第三方权威鉴定机构“四川求实司法鉴定所”进行司法鉴定。该鉴定所出具的川求实鉴[2024]临鉴4429号鉴定意见,是后续所有调解工作的基石。这份专业意见为划分责任、计算赔偿提供了客观、中立的科学依据,使患方在调解中处于有利地位。
选择高效解纷途径,主导调解谈判:在鉴定结论明确的基础上,吴山律师没有盲目引导当事人走向耗时漫长的诉讼程序,而是基于专业判断,协助当事人自愿选择了“人民调解”这一高效、灵活的纠纷解决机制。在眉山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吴山律师代表患方,依据鉴定意见和相关法律规定,就赔偿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和具体金额与医方进行专业谈判,最终促成了双方均能接受的方案。
起草与审查协议,防控未来风险:吴山律师的重要作用不仅体现在争取赔偿数额上,更体现在对《调解协议书》条款的专业把控上。协议中明确了一揽子赔偿总额为16万元,并设置了双向违约金条款(任何一方违约需支付赔偿款30%的违约金),有效约束了双方履约。同时,协议包含了患方保密义务、代表全部近亲属意愿等条款,为医方消除了后续被再次追责的风险,也为患方快速、完整地获得赔偿提供了法律保障,体现了律师在非诉谈判中平衡利益、规避风险的专业价值。
调解结果
在吴山律师的代理下,经眉山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医患双方于2026年1月30日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赔偿金额:眉山市XX区人民医院一次性赔偿患者罗某某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全部相关费用,共计人民币160,000元(壹拾陆万元整)。
支付与终结:协议生效后七个工作日内,医方将赔偿款支付至患方指定账户。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因本次医疗行为引发的所有争议完全终结,患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主张权利。
违约条款:协议规定了严格的违约责任,保障了协议的履行效力。
社会意义与启示
本案的成功调解,具有典型的示范意义:
彰显“人民调解”在医患纠纷中的高效价值:相较于诉讼,人民调解程序更为灵活、快捷,能有效降低当事人的时间与精力成本,促进社会矛盾就地化解。本案是依法、高效解决医疗纠纷的范例。
司法鉴定是医患和解的“公平秤”:一份双方共同认可的专业司法鉴定意见,为调解提供了共同的事实基础和对话平台,避免了“各执一词”的僵局,是促成和解的核心要素。
专业律师是患者维权的重要依靠:面对专业的医疗机构,患者往往处于信息和知识的弱势地位。吴山律师在此过程中,通过启动鉴定、计算赔偿、参与谈判、审查协议等一系列专业工作,将患者的诉求转化为法律认可的权利,并最终通过调解这一平和方式实现了权益最大化,充分体现了律师在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引导纠纷理性解决中的不可或缺的作用。
对医疗机构规范诊疗与纠纷处理的警示:本案也提示医疗机构,应严格遵守诊疗规范,并在发生纠纷后,积极通过第三方专业调解等合法途径解决,及时化解矛盾,维护正常医疗秩序。
综上,在本案中,吴山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素养和纠纷解决策略,成功代理当事人通过人民调解途径,在鉴定结论的支持下,高效、彻底地解决了这起复杂的医疗纠纷,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理的经济赔偿,并一揽子终结了所有争议,展现了非诉调解中律师的专业价值。
吴山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