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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间死亡原因不明如何认定工伤

作者:徐靓律师时间:2023年06月29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483次举报


一、工作期间死亡原因不明如何认定工伤

劳动者在工作期间死亡但死因不明,是不影响工伤认定的,劳动者属于工亡,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工亡期间的各种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工伤赔偿纠纷有必要请律师吗?

律师介入工伤案件的好处在于律师更清楚工伤处理的流程,知道什么样的情况应该怎么样的赔偿,并判断单位的赔偿是否合理。同时,律师(工伤律师)知道案件办理的一些技巧和方法,律师介入,除了可缩短赔偿时间外,还可以提高赔偿数额,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总结开来,在如下情况下,有必要委托了律师介入协助:

1. 伤残严重

伤残严重的案件,涉及单位的赔偿,还涉及工伤保险基金的赔偿;涉及工伤认定,还涉及劳动能力鉴定。单位从自身的利益出发,很多时候往往不会给员工完整的赔偿指导,这个时候,如果职工自己也不懂的话,少赔、不赔、拖延赔偿的情况就会很多。

2. 单位不理不睬

有很多单位对职工的工伤关心不够,有的直接是不理不辞,或者撂下一句话就走。前期的工资、护理费等都没有支付,给职工造成了巨大的经济负担。尤其对于独自一人在外打工的人更是如此,这个时候如果没有别人帮助,职工很难渡过难关。

3. 单位没有购买保险

不少单位是没有给职工购买保险的,但事实上依法是应该购买的,为了让自己不赔偿或是少赔偿,单位会跟员工私了,例如许诺一定数额的金钱,但永远不会太多,很多基本上就是医疗费、误工费,而依法所可能产生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都是提都不提,但这些项目数额多可达数万元以上。

三、工伤判定后多久给补偿

在劳动者因工负伤,在被确认为工伤后,劳动者最关心的,便是相关的赔偿标准和获取赔偿的时间等问题。但实践中,即便在劳动者被认定为工伤后,剩下的维权之路还很漫长,在工伤赔偿诉讼之前,还有为确定工伤认定效力和工伤赔偿标准的若干个程序要进行。

工伤认定被确定之后,因为劳动者的伤情不一,如果因受伤导致骨折,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形,劳动者向所在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等相关鉴定,以便进一步明确相关赔偿标准。在劳动者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出来以后,劳动者如果就工伤待遇赔偿问题无法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还要面临劳动仲裁程序,和人民法院两审程序。相关程序均虽有明确法律审限,但实践中因各种客观原因,相关赔偿落实到职工个人身上,还需要一段非常漫长且无法准确预估的时间,同时因标准不明确还不能有效初步预估赔偿数额。


徐靓律师,现为河南天欣律师事务所。自执业以来,办理了大量的诉讼案件,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多年来,徐靓律师...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南-郑州
  • 执业单位:河南天欣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10120********62
  • 擅长领域:民间借贷、知识产权、法律顾问、工程建筑、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