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中,常听到 “取保候审”(简称 “取保”),很多人以为 “取保就是不用坐牢了”,但实际上,取保只是一种 “刑事强制措施”,意味着 “暂时不用关押,但需配合办案机关调查”,后续仍可能被起诉、判刑。
案例:取保期间 “失联”,男子被取消取保并从重处罚
2023 年,男子老王因涉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因老王系初犯、涉案金额不大、有固定住所,公安机关决定对其取保候审,要求其 “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本市,随传随到”。
取保期间,老王觉得 “案子没进展,应该没事了”,偷偷离开本市去外地打工,且不接办案民警的电话。民警多次联系不上老王后,决定取消其取保候审,将其列为网上追逃人员。1 个月后,老王在外地被抓获,法院审理时认为,老王在取保期间违反规定,逃避调查,主观恶性较大,最终在原本 “可能缓刑” 的情况下,判处其有期徒刑 1 年,并处罚金 2 万元。
法律解读:取保候审的 “核心要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1. 取保的 “申请流程”
申请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或其近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律师;
申请方式:向办案机关(公安、检察院、法院)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并提供 “保证人” 或 “保证金”(二选一);
保证人:需是有固定收入、无犯罪记录的中国公民,负责监督被取保人遵守规定;
保证金:金额一般在 1000 元以上(涉财犯罪可能更高),若被取保人遵守规定,案件结束后会退还。
2. 取保期间的 “必须遵守的规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人需遵守:
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 24 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若违反上述规定,办案机关会取消取保候审,没收保证金(或追究保证人责任),并将被取保人关押(羁押)。
3. 取保的 “法律后果”
取保不是 “案件结束”:办案机关仍会继续调查案件,若证据充分,会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再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最终判决是否有罪、是否判刑;
取保后可能的结果:若证据不足,办案机关会撤销案件(或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此时案件结束;若证据充分,法院可能判处缓刑(不用坐牢),也可能判处实刑(需要坐牢)。
实用建议:取保期间,做好这 3 点
严格遵守规定:不擅自离开居住地,不失联,传讯时及时到案 —— 这是避免 “取消取保” 的关键;
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供述案件事实,主动提供证据(如退赃、赔偿受害人损失),争取 “认罪认罚从宽”;
委托律师协助:律师可帮助分析案件走向,指导如何配合调查,申请不起诉或缓刑,最大程度降低法律后果。
总之,取保候审是 “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个暂时自由的机会”,但绝非 “免责金牌”,只有积极配合办案、遵守规定,才能争取更有利的结果。
林开花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