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长山律师网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IP属地:湖南
王长山律师 职务犯罪、经济犯罪、取保候审、刑事辩护、刑事合规
王长山律师
四重认证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09:00-21:59
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
  • 服务地区:全国

  • 主攻方向:职务犯罪

  • 服务时间:09:00-21:59

  • 执业律所: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0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9573191772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哪些刑事案件不公开审理?

2022-05-26

发布者:王长山律师|时间:2022年05月26日|分类:律师随笔 |1783人看过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一律公开进行。

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以公开审理为原则,以不公开审理为例外。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下刑事案件,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

1、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

2、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

3、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

4、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决定不公开审理的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

5、法律另由规定的其他不公开审理的案件。

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法院在审理未成年案件时往往采取不公开审理的方式,不对社会公开,不允许旁听和记者采访。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五条规定,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但是,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

《未成年人保护法》也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司法行政部门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有关案件中未成年人的姓名、影像、住所、就读学校以及其他可能识别出其身份的信息。

这是未成年案件不公开审理的法律依据。对未成年人案件不公开审理有利于缓解未成年人的紧张情绪,防止公开审判可能导致的给未成人造成精神创伤、增加改造的难度等不利于其回归社会的消极后果。

对于涉及到国家机关的秘密,或者是关系着个人隐私的案件,法院一般是不会公开审理的。此外,一些民事主体请求不进行公开审理的案件,法院也会酌情处理。

  【免责声明】

本人对转载、分享的内容、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真实可靠性或完善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仅供普法参考。

  【版权声明】

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交流使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如遇侵权,请及时与我联系删除,谢谢。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未知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9573191772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164609

  • 昨日访问量

    51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王长山律师

Copyright©2004-2026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