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使知识产权管理落到实处,企业在制定一系列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来指导企业的具体知识产权管理活动的时候,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第一,要符合我国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在本质上是我国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制度在企业的具体贯彻执行,因此不能与知识产权制度相违背,应严格遵循这些基本原则、其他行为准则和要求。例如:我国对商业秘密保护的立法可以划分民法保护、劳动法保护、行政法保护、刑法保护。所以企业建立内部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必须是在这些法律框架下制定的。行政法与刑法保护不能成为企业建立商业秘密保护制度适用的依据。
第二,要符合知识产权管理的科学规律。作为无形资产的智力成果的知识产权有其自身的特点,其管理制度也必然要体现这种特征。如其专有性是指排他性,不能简单以一种道德的标准来衡量这个知识产权是不是像其他的有形财产一样必须得到保护,而必须是经过授权的智力成果即成为知识产权后才能够受到法律的保护,但这种权力可以让渡给其他人。所以企业的管理制度必须是能够促进智力成果快速知识产权化,然后很好地保护防止别人侵权,为企业提供竞争优势并通过有效运用获取利润。因此,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必须充分尊重知识产权的无形性、可复制性和创造性,以及专有性、地域性、时问性的特殊规律性,才能使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变无序为有序。
第三,要立足于企业自身特点和知识产权管理存在的问题制定。不同的企业因经济实力、行业特点、产品性质、经济性质等不同而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上具有不同的特点,所以其制度表现各有千秋是企业管理艺术性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