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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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通宵打麻将身亡,牌友是否要负法律责任?

发布者:郭纯律师|时间:2021年05月07日|分类:人身损害 |2610人看过


案情:


2019年3月某日晚,晓某与何某等3人在某酒店房间内打麻将,至次日7时左右离开。次次日10时许,晓某因突发头晕伴意识障碍,被送往医院救治。经诊断,晓某右侧小脑出血、原发性高血压病3级、呼吸衰竭,经救治无效于当日下午身亡。

  因未能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晓某亲属将何某等3人诉至某市人民法院,要求其共同承担赔偿责任,此前,何某等3人已向晓某亲属支付了2万元的慰问款。

  某法院审理后认为,晓某与何某等3人共同打麻将,属于基于自愿的休闲娱乐活动,不属侵权行为,活动本身亦不具有明显的危险性。晓某亲属未在合理期限提出死因鉴定申请,现有证据不能证明晓某的死亡与同何某等人打麻将的行为存在因果关系。结合案情,法院依法驳回晓某亲属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晓某亲属不服一审判决,向某市中院提起上诉。晓某亲属认为,晓某与何某等人打麻将的行为不是单纯娱乐,而是带有刺激性的赌博活动,并非一审法院所认定的基于自愿的休闲娱乐活动,本身不具有明显的危害性,何某等人对晓某的死亡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法院判决:

某的死亡是由其自身健康状况造成,不是他人的侵权行为所致。晓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身体情况应该了解,其系自愿参与打麻将活动。本案中没有证据显示晓某是在被强迫或者受到威胁情况下参与打麻将,也没有证据显示晓某在打麻将过程中身体不适。何某等人作为普通群众,以其日常生活经验不能预见或者应当预见到晓某打麻将结束后于次日死亡的结果,不具有过错,不应当对其死亡承担责任。一审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认定何某等人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并判决驳回晓某亲属的诉讼请求,并无不当,予以维持。晓某亲属的上诉请求不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


这里很重要的一点就是什么是自愿原则?

自愿原则是指公民、法人等任何民事主体在市场交易和民事活动中都必须遵守自愿协商的原则,都有权按照自己的真实意愿独立自主地选择、决定交易对象和交易条件,建立和变更民事法律关系,并同时尊重对方的意愿和社会公共利益,不能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或任何第三方。只要进行交易或其他民事活动双方的交易等行为不违反法律规定,其他任何机关、团体、个人等第三方都不能干涉。以欺诈、强迫、威胁等违背交易主体意志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都为法律所禁止。

这里晓某的行为完完全全符合自愿原则,何某三人并没有对其实施强迫加入打麻将的行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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