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孩子是作为父母的法定义务,不论是于情于理,父母都应当为孩子的成长承担相应的责任。可是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出现男女两方离婚后,男方才察觉孩子并不是自己亲生的,这时候我们应该怎么办呢?
案情经过
2006年1月23日,段某与李某由于感情不和在当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当日,双方签署离婚协议书,约定双方自愿离婚;孩子由段某抚养,李某不承担任何的有关孩子的抚养费用;住房归段某所有,无其它财产,无债权债务。2006年8月,段某通过北京某鉴定中心得知孩子不是亲生的,随后段某以变更抚养权为由将前妻李某诉至法院,经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决确认小孩由李某自行养育。判决后,李某拒不抚养孩子,在此14年间对孩子不管不顾。故此段某向法院将李某起诉,要求段某给予孩子的相关抚养费用。
法院判决
法院表示,父母对子女存在对其抚养教育的义务。李某系段某某亲生母亲,应承担段某某的全部抚养教育义务及费用。虽然段某与李某协商确认由段某自行抚育孩子,但该调解合意系基于段某相信孩子为其亲生子且具有法定抚养义务。现段某将孩子抚养成年,而孩子非其亲缘血亲,段某在此情况下要求李某支付已发生的费用符合公平原则。
综上,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李某支付段某抚养费二十万零二千元。
律师说法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方式越来越多元化,“婚外情”,“一夜情”等社会不良风气越来越猖獗。有婚外性行为的妇女可能会因婚外性行为而怀上婚外他人的子女,由于妇女有意或无意地对丈夫隐瞒,夫妻双方仍然将该子女均作为亲生子女养育长大,之后被男方发觉,双方产生法律纠纷。司法界将这种丈夫不知情而对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子女进行抚养的行为,称为欺诈性抚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