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纯律师

  • 执业资质:1430120**********

  • 执业机构: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离婚继承婚姻家庭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离婚冷静期

发布者:郭纯律师|时间:2022年02月22日|分类:婚姻家庭 |551人看过


离婚冷静期是为准备离婚的夫妻特别设定的一个月冷静思考的期间法律强制要求夫妻双方暂时分开,对是否继续离婚进行充分考虑只适用于到民政局协议离婚的情形,而不适用于法院依法直接判定离婚。在我们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人为买房,买车等特殊福利制度,钻法律漏洞而去假离婚,有部分人就真被骗去稀里糊涂离婚了。
因为民法典新增了离婚冷静期的相关规定,所以民政部门在离婚程序中人为增加了一个月的冷静期。调整后的离婚程序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等。
民法典第七编婚姻家庭编中,明确规定了离婚冷静期,在这一期间,夫妻任何一方都可以任何理由申请撤回离婚申请。对有这多年感情的老夫妻来说床头吵架床尾和,对于一时感情用事说出了离婚的话之后恢复婚姻关系就有了阶梯,很有利的防止了碍于面子离婚后不好和好尴尬局面。

民法典1077条要求从婚姻登记机关(民政局)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夫妻任何一方不同意继续离婚的(包括先同意后反悔的),都能民政部门撤回离婚程序申请。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夫妻双方应当共同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没有去申请离婚证的视为没有申请,不予离婚
人大法工委在回复有关问题时说“在征求意见的过程中绝大多数支持这一制度的,认为有利于解决关于冲动离婚、欺诈离婚等问题,能够有效保证婚姻的持续性冷静期制度是为协议离婚的夫妻法定了一个冷静考虑期间,而通过诉讼方式离婚是不适用离婚冷静期制度的。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