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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离婚律师:一方婚前的股票婚后增值部分怎么分?

发布者:郭纯律师|时间:2021年12月03日|分类:婚姻家庭 |436人看过


随着社会的发展,财产的表现方式除了银行存款、房产、家电等实物性财产外,还有有价证券、知识产权、股票等财产形式。由此,产生的一个问题:在夫妻双方离婚过程中,一方婚前的股票婚后增值部分怎么分,是夫妻共同财产由两人来分,还是个人财产由一人所有?具体随武汉离婚律师来看看。

 

如何理解股票增值?

 

关于一方婚前的股票婚后增值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得看如何理解股票的增值。如果股票账户一直没动过,则股票的增值为自然增值,是市场的结果,依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二十六条,为一方的婚前财产,由其一人独有。

 

如果股票账户婚后由某一方进行过操作与管理,此时的股票是否增值取决炒股人的管理能力,需为之投入大量的时间与精力;与之相应的意味着夫妻中的另一方在其他方面付出更多,比如子女的养育、家庭生活的打理。典型如一方为职业炒股人的情形。此时,股票的增值应理解为投资经营的收益。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股票的增值为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可以请求分割。

 

总的来说,一方婚前的股票婚后的增值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关键看在婚后是否进行过买进卖出的操作管理。如果没有,通常来说是个人财产。如果有,那就要看这种买进卖出的操作管理是否是基于对市场行情的分析和比较来进行(即通常所谓的炒股),如果是则为夫妻共同财产,反之则为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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