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离婚时,有共同抚养的子女的,应当明确抚养权的归属以及抚养费的支付,这些内容可以通过离婚协议明确,也可以通过人民法院的判决予以明确。那如果女方拒绝支付孩子抚养费怎么办?随武汉离婚律师来详细了解一下。
通过离婚协议达成的权利义务,属于合同权利义务,各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而通过法院判决书得到的权利义务,属于法律文件赋予的强制义务,必须履行。无论是那种形式确定的抚养权和抚养费,一方违反的,应当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1.违反离婚协议
此时,属于对民事合同的违反,权利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履行相应的支付抚养费义务。权利方为原告,具有支付抚养费义务的一方为被告。
2.违反法院的判决
此时,对方不予支付抚养费的,权利方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即可。《民事诉讼法》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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