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具体金额怎么来定呢。大体上法院会把握这样几个标准。
(1)不抚养小孩的一方,需要承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这意味着抚养小孩的一方也有可能承担一部分抚养费。原则上,假如孩子一个月需要生活和教育费用1万元,那么双方各承担5000,法院就判决不直接抚养的一方每月支付5000元。
(2)判断抚养费的三个重要因素,子女的实际需要、双方父母的负担的能力以及当地的一个实际生活水平的标准。
(3)如果父母有明确的工资收入,法院会参考抚养费控制在总收入的20%-30%来计算,抚养两个孩子的,不超过月收入的50%,但这不是必然,也要看实际需要。比如男方月收入5万,按20%来计算,就是1万元,法院考虑孩子的实际需要5000足够了,再结合当地生活水平,最终定6000就挺合适,而不一定非要卡着20%-30%,这只是一个参考因素而已。如果没有固定的收入,就参考当年的总收入或同行业的收入作为参考。
(4)当地生活水平这一个参考标准也很重要,一般就是指人均消费水平,可以参考当地上一年度统计局发布的数据。在大多数案件中,法院会主要参考当地人均消费水平来判决,如人均消费是4万每年,每个月就是3333,双方各承担一半就是1600元左右。之所以这样确定,是因为在大多数离婚案件中当事人并没有提供充足的证据来证明孩子一年的实际支出。
但是这种按照当地生活水平来计算,明显金额不够高对吗,所以就要在案件中提供足够多的证据来证明实际支出远高于统计局的当地平均消费水平,才会促使法官来参考对方收入的20-30%来定抚养费,或按实际需要来定抚养费。
我是长沙离婚律师——丁律师,有子女抚养问题可与我说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