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征地拆迁律师团队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13926470918
咨询时间:08:00-23:59 服务地区

政府征用我的房子合法吗

作者:广东征地拆迁律师团队时间:2022年10月13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82次举报

政府若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广东征地拆迁律 已认证
  • 执业21年
  • 13926470918
  • 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5年

  • 平台积分

    418分 (优于67.74%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26篇 (优于91.59%的律师)

版权所有:广东征地拆迁律师团队IP属地:广东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29741 昨日访问量:38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