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受害人死亡的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事故死亡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用、伙食补助费和营养费、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及为处理丧葬事宜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费、精神抚恤和被抚养人生活费。
一、医疗费主要指医院治疗期间发生的费用;
二、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三、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为处理丧葬事宜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确定。
四、精神抚恤费的赔偿标准为30000元。
五、被抚养人生活费中的被抚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承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按照受送法院所在地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抚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