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向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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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是什么意思,拘役可以缓刑吗

作者:王向坤律师时间:2022年05月12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43次举报

一、拘役是什么意思

1、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就近实行教育改造的刑罚方法。

2、拘役是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较轻的刑罚。由于它是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的刑罚,其刑期虽然较之限制犯罪分子一定自由的管制要短,但在性质上比管制重,又由于它的刑期短,因而又是对犯罪分子予以关押、实行强制劳动的三种剥夺自由别中最轻的一种。

3、拘役主要适用于罪行较轻、但仍需短期关押改造的犯罪分子。实践证明,对于这些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如果不剥夺其短期自由,就不足以惩戒犯罪,如果判处有期徒刑又嫌过重,适用拘役能够收到较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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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拘役可以缓刑吗

拘役是可以适用缓刑的。

《刑法》

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刑法》

第七十三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以上,就是对相关内容的介绍,相信大家也有了一定的了解。拘役是刑罚的一种,对此也可以适用缓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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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向坤,毕业于南开大学,2011年至今执业于内蒙古诚誉律师事务所,包头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曾担任政府、企业、医疗...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内蒙古-包头
  • 执业单位:内蒙古诚誉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50220********98
  • 擅长领域:医疗纠纷、刑事辩护、债权债务、法律顾问、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