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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同居定义

作者:王定山律师时间:2022年06月21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303次举报


一、什么是非法同居


1、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而公开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所形成的社会关系。


2、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这是目前典型的同居关系。


3、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即重婚同居。


4、公开的同居关系之外又与他人公开同居生活,即二重同居。


二、非法同居罪、民法典非法同居法律规定


1、重婚罪是指


自己有配偶,在原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2、重婚罪包括


重婚者和相婚者两种类型


重婚者是指自己有配偶而在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结婚的人。


相婚者是指虽然自己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人。


3、非法同居特征


非法同居关系的主体是未婚男女。


非法同居关系的男女双方具有缔结婚姻,长期共同生活的目的。


非法同居关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名义和长期共同生活的形式,并为群众所公认。


非法同居关系,违反了民法典的规定,既违反结婚的形式要件,也有一部分违反结婚的实质要件,属于违法婚姻。


4、民法典规定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三、非法同居如何处罚


1、离婚后,双方未再婚,在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一方起诉离婚后,一般应解除其非法同居关系。


2、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一方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经查证确属非法同居的,应一律判决予以解除。


3、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财产的,可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规定,根据相互扶助的具体情况处理。


4、对于违法情节严重的,应按照民法典、民法典等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民事制裁。


5、非法同居的处罚一般是不会有的,既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那就是非婚同居,现在也不说是非法同居。


6、非婚同居期间生的小孩需缴纳社会抚养费。


王定山律师.法学本科学历.曾就职于某集团公司法务部多年.处理了多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维护了众多老百姓的合法权益.积累了丰...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四川-遂宁
  • 执业单位:四川明炬(遂宁)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510920********20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劳动纠纷、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