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成功不起诉的案例:走私珍贵动物制品案
1.案情介绍
中国籍旅客某某某乘航班入境,入境时未向海关申报任何货物、物品。经海关关员查验,发现其行李中携带疑似被保护动物制品数件。海关人员让其先回去,对数件疑似象牙制品进行价格鉴定。
2.侦查阶段能做什么
辩护人对该案介入较早,尚处于侦查阶段,因此,一方面立即进行了积极沟通,另一方面围绕着重要证据展开辩护。因为我们辩护人此时无法看到案卷中的证据,但也不能放弃珍贵的救援期以展开有效辩护。于是,我们多次和侦查人员沟通,提出了嫌疑人主观不知情的情况。
另外,该案的鉴定意见是动物制品共值35万余元。但我们通过仔细审查发现,鉴定错将其中一个明确记录为“只是一整根主要部分,非整根”的制品按照整根进行评估,且高达25万元。于是,我们申请对价格重新鉴定。这一申请因为有理有据得到了法院的支持,时隔两个月我们等到了第二份鉴定:价值减少到了15万元,大大减少。
所以,对每个阶段进行准确的把握、和家属充分的沟通,也能让他们看到我们的部署能力和把握能力,并看到希望。
3.审查起诉阶段如何做
在起诉阶段和检察官沟通同样很关键,也要拿捏好尺度。这方面,经验很重要。最终,结合案情,我们作出了争取不起诉的辩护方案,并和家属讲解了证据在诉讼中起决定作用的理念。但本案到底是认罪认罚不起诉,还是证据存疑不起诉甚至绝对不起诉,还需要继续推进,并取决于证据情况。
在该阶段,检察官特地约时间进行面谈,对此,辩护人进行了充分准备,以在有效时间充分交流辩方对案件证据和事实的分析。最终,检察官基本认可了辩护人的观点和分析:本案中嫌疑人主观上只有疏忽大意的过失,嫌疑人没有打开检查帮朋友带的物品,并不明知携带了动物制品等等。于是,辩护人及时提出能否不起诉。这样明确有效的沟通引起了检察官的重视,于是特地将本案补充侦查一次。最终,补充的证据非常关键,彻底证实了辩护人提出的合理怀疑。
最终检察院认为,海关缉私局对嫌疑人认定的涉嫌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无法认定主观故意,不符合起诉条件,决定不起诉。
其实,刑事辩护并没有统一的模式,每一个案件都在考验辩护人的专业和经验。因此,辩护人要根据案件的变化、进程灵活而全力地应对。同时,刑事辩护也需要坚持和勇气,坚持用专业传递温暖,用勇气和知识播撒信仰。
(整理者:北京嘉传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陈文昌律师,本文来自候爱文律师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