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这几种员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要特别慎重:
1、连续工作15年以上,还有5年内退休的老员工;
2、孕期哺、产期、哺乳期女员工;
3、工伤医疗期或停工留薪期内的员工;
4、非因工伤、职业病的医疗期内的员工;
5、法定的病假期内的员工;
6、董监高等公司高管人员;
7、销售、会计、高工等核心岗位员工;
8、以前与上家单位打过官司的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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