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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继承怎么办理

发布者:北京高连宇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19年01月11日|分类:婚姻家庭 |390人看过

    《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代位继承的办理程序如下:

一、如果在同一地区(市、县):凭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及派出所的户籍证明即可参与继承;

二、如果不在同一地区(市、县):凭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外,还需要出示经过公证户籍证明方可参与继承;

三、上述无论哪种情况,如果代为继承人系未成年人,则还必须由继承人的监护人出示监护人证明,不同地区的提供经过公证的监护人证明方可由监护人行使继承权。

    根据继承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适用代位继承须具备以下条件:

1、代位继承只能适用于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不适用代位继承;

2、被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3、被代位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4、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

5、被代位继承人必须具有继承权。

6、无论代位继承人是一人还是数人,代位继承人都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应得的遗产份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一条 

【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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