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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争取抚养权的条件

发布者:北京高连宇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19年01月07日|分类:婚姻家庭 |595人看过

    在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主要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具有以下情况,女方会在争取抚养权方面有很大的优势:

    (一) 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

    ()十周岁以上,双方对抚养权归属发生争执的,要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对于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孩子,女方争取孩子抚养权可优先考虑的情形如下:

    1、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女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男方有其他子女的;

    ()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等。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

    综上,如果女方要争取到抚养权,综合考虑以上因素。找到对自己有利的方面,如果还有确定的证据的话,在法院的判决中会占有很大的优势。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五条

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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