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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配偶可以分割公司股权吗

发布者:北京高连宇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18年12月06日|分类:公司法 |338人看过

    咨询问题:我07年和朋友创办了一家公司,现在和妻子感情不和想要离婚。现在我妻子非要分割我在公司的股权,但是其他股东又不同意,请问该怎么解决啊?

 

    律师解答:您好,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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